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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积怨深 法官调解小叔给付嫂医药费
发布时间:2012-12-10 11:43:58


     本网讯(通讯员 马银伟 张玉柱)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调结一起身体权纠纷案,原告崔某与 被告高某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高某一次性给付原告崔某医药费4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崔某负担。

    高某和崔某系小叔子和嫂嫂的关系,两家人多年来,积怨很深,经常争吵打闹。2012年6月18日早上7时许,崔某到高某家门外寻事,追打高某家的鸡,高某的女儿高某某,出门和崔某争吵了几句,被崔某骂的狗血喷头,高某某也还了几句嘴,差点被崔某的丈夫高某甲殴打,幸好被高某某的丈夫刘某拉开。

    高某某做好早饭,小夫妻吃完后,到地里帮父母干活。高某某把早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的母亲。一家人干完活后,回到家里,高某某的母亲任某将早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高某,高某没吃早饭,就去找哥哥嫂嫂理论,结果,三人撕扯在一起。后高某某和丈夫刘某及其母亲任某,到达了争吵现场,事情变得更加糟糕,高某弟兄两打了起来,崔某等也加入到了撕扯行列。后高某打了崔某脸部一拳,崔某照高某某脸部打了一棍子,崔某趁势又将自己打了一拳。后在高某的父亲等人到达现场后,两家人才停止撕扯。崔某后报了警,警方根据情况对高某和其哥哥分别作出罚款处罚。崔某事后住院治疗。

    2012年7月11日,崔某将高某起诉到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高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费用6566.33元。办案法官对崔某、高某讲法律、谈亲情,原被告在法官的协调下,达成如上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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