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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逃避法律制裁 少年自插三根针自残
陪审员首次作为代理家长参与诉讼
发布时间:2012-05-08 10:30:58


     光明网讯 (通讯员 李晓韫 孙冬花)   再过几个月就满18岁的小利,5月7日上午作为被告出现在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上。为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法庭特地指派该院人民陪审员林晓春作为他的临时家长参与诉讼,此举在徐州市尚属首次。

    法庭开庭后,小利坐在被告席上。他穿着派出所民警给他买的草绿色T恤衫,低着头。

    为躲避处罚自残身体

    今年2月,小利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在看守所听里,他听别人说插针可以逃避处罚。3月2日,小利从看守所出来在医院买了四根打吊水的针。

    小利买好针就往自己身上插,“二根从左肩插的,一根从右肩插的,插第一根的时候疼的厉害,后来就没感觉了。因为丢了一根,最后只插了三根。当时想死就死吧,就一个人没人管没人问的,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小利回忆插针的过程颇有些不以为然。

    现在三根针依然游走在小利的身体里,有一根已经到了肋骨,“有时候肩膀这个地方会有些酸疼”,小利用手指指自己的锁骨附近,“现在很后悔,很担心,更怕死,监视居住期间派出所的民警对我都很好,他们还给我买衣服,派出所的协警黄叔说等我出来跟他干,我也想重新生活了,好好把握我以后的人生。”小利认真地说。

    大爷姑姑赶他出家门

    小利出生在贾汪,从小就没见过妈妈,甚至连照片都没见过。听家里大爷和姑姑们说,妈妈是大着肚子来到他们家的,生完孩子就走了。一直以来小利都和爸爸、奶奶一起生活,11岁时奶奶去世了,2年后爸爸也去世了。小利一下子成了没有人要的孩子,刚上初一就被迫辍学了。更让小利无助的是亲戚们的冷漠。小利说:“大爷和姑姑都说我不是我爸亲生的,不愿意管我,他们以前和我爸爸的关系就不好,甚至很少来看望奶奶。”

    奶奶、爸爸相继过世后,小利被亲戚从住的房子里赶了出来,开始了无依无靠的流浪生活。那年是2008年,13岁的小利来到了徐州。

    大多数时间都在劳教拘役

    小利来到徐州后,在一家小饭店打起了童工,并认识了朋友小强。虽然老板起初承诺他们有工资,但几个月下来,老板除了给点零花钱之外,只管吃住,根本就不给工资。在小饭店干了三、四个月之后,小利觉得干不下去了,就和小强跑了出来。

    在一家游戏机厅,小利又遇到一个流浪的朋友,一交谈说是老乡,他说让小利和小强一起去干大生意,原来是偷东西,小利本来不想去,但想想第二天没钱吃饭,也就跟着去了。小利和小强放风,那人偷了一个小店,偷了700多元,给了小利他们一人100元,小利和小强觉得这样来钱快,就也想干这个,没事半夜出来溜达,想偷门面房没偷成就被抓了。后来跟了一个惯偷学偷,偷了东西都给他,他给小利和小强零花钱,后来小利因为盗窃被劳教了一年,才脱离了那个惯偷。

    劳教出来后,小利又来到徐州,“只能这样了,住在网吧,没钱了就偷,花完了再偷。”小利回忆着自己不堪的过去。从2008年至今,小利因盗窃5次受到行政处罚。问他为什么要盗窃?小利说:“没有钱吃饭。”“没有钱吃饭就要偷东西吗?”小利沉默着,低着头一言不发。

    法官查看了小利的经历,上次的劳教和拘役都是因为盗窃手机。从2010年11月到现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小利只有三四个月的自由时间,其余一年二个月均因为盗窃被采取强制措施、劳动教养、拘役,这次又因为盗窃被拘留。

    偷iphone4被判10个月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3月30日19时许,被告人小利在公交站台处扒窃了黑色iPhone4手机一部。当天小利即因偷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4月26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开庭审理后,坐在被告代理席位上的除了有法庭指定的律师外,还有该院人民陪审员林晓春。林晓春是牌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这次她作为小利的临时家长,出庭维护小利的合法权益。

    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临时家长林晓春代表小利发表了辩护意见,希望法官考虑小利犯罪时还未成年,文化低、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差,予以轻判。

    小利临时家长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采纳。主审法官当庭宣布:小利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5000元。(文中被告系化名)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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