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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转移拆迁款逃避债务 遭司法拘留乖乖履行
发布时间:2012-04-25 10:23:10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高旭 辛晶波)
服装加工厂厂长王某因经营不善,拖欠了许多货款,在法院判决后均未履行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王某称自己的工厂马上就要拆迁,拿到拆迁款后便会立刻履行。可没想到王某用个人名义将其工厂拆迁款领走,企图瞒天过海、逃避债务。4月24日,针对王某逃避执行的行为,北京门头沟区法院将王某司法拘留,在执行威慑下,害怕追究刑事责任的王某交纳了所有案款。
本案中,2009年,王某创办了一家服装加工厂,后加工厂因为效益不好连年亏损,为了维持经营,王某向他人借款,几年下来已债务累累。很多债主见王某还款无望便到法院起诉,最终在法院以王某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达到六起之多,案款总数达到二十万余元。2011年,债主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调查工厂和王某均无财产可供执行,这时王某提出自己的工厂马上就要拆迁,拆迁补助款一到位便立刻将案款交至法院。几个债主同意王某的还款方案,为了以防万一,法院到拆迁办发放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王某的拆迁款。 2012年3月,到了王某说的还款日期后,王某并未将案款交至法院。执行法官联系王某,王某称还未拿到拆迁款,而当执行法官到拆迁办了解情况时,得知王某已在两天前将50余万拆迁款领走。执行法官到银行查询该拆迁款的去向,发现王某于当日将拆迁款转至他人名下,并于次日分批取走。执行法官马上将王某传至法院,开始王某坚称自己还未领到拆迁款,需要法院再给他些时间。当执行法官将证据摆在他面前时,王某称自己虽已拿到拆迁款,但已全部用来还高利贷了,根本没剩下多少钱,而对自己的说法,王某也无法提供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对王某进行司法拘留,并告知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希望其能主动履行,否则将要承担更严重的后果。 4月25日,在对王某拘留次日,王某的家人便将20余万案款全部交至法院,王某也主动向法官承认错误,并写下悔过书,称自己对法律不了解才犯下如此大的错误,自己以后一定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做守法公民。鉴于王某全部履行义务,且悔罪态度良好,法院未对其采取进一步措施,六起案件最终全部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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