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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款不还玩“隐身” 法官照判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2-12-11 13:40:30
本网讯(张行文)
男子叶剑因为经营的石材店资金周转困难,向刚认识不久的隔壁店老板借款,因经营困难逾期无法归还,遂玩起了“隐身”,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法院经完善了各项手续后,于2012年12月11日依法照判,叶剑这才浮出水面,按期还款。
2011年,因大家经营生意,门面是邻居,温春与叶剑相识。由于经营石材店资金周转困难,叶剑以自己和合伙人陈凤的名义向温春借款15000元,约定两个月内还清,并出具了借条,但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由于经营不善,资金投入没有回归,叶剑一时无法将款项还上,在温春多次催促无果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叶剑及陈凤归还欠款15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000元。 得知温春向法院提起诉讼,叶剑和陈凤玩起了失踪,以为这样就能躲过一劫,在法院送达文书时,叶剑不在家,父亲为其签收,可在送达给陈凤时,她娘家人却拒绝签收,武宣法院经完善了各项手续后,依法开庭审理,温春在庭审中将债权分为两部分,要求叶剑、陈凤各归还7500元,并放弃要求陈凤归还7500元的权力,同时也放弃了利息的请求。武宣法院依法判决由叶剑归还欠款7500元。 叶剑深知法律威严,得知法院判决后,债务无法逃避,遂出面领取了法律文书,并多方筹资将款项全额还清。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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