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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撞倒老太太致死 积极赔偿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2-03-15 10:48: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贵平 杜春晖)
与朋友相聚一时高兴喝了半斤白酒,酒后驾摩托车回家时却意外撞倒老太太,致其受伤死亡,结果不仅赔偿了高额赔偿金,还被判处了徒刑。2012年3月13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毕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9月25日21时许,被告人毕某与朋友聚会,一时高兴喝了半年白酒,酒后毕某一个人骑摩托车沿焦作市果园路行驶,行驶至一交叉路口时,将步行横过马路买菜回来的老太太江某撞倒在地,致被害人江某颅脑严重损伤。经鉴定,被害人江某的伤情构成重伤。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毕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1年9月29日,被害人江某死亡。 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害人江某的子女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毕某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0余万元。后被告人的家属自行与附民原告人达成了和解协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申请撤诉,并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毕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撞倒一人,致其受伤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毕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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