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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法院民事案件结案时间平均缩短15天
发布时间:2012-02-29 13:46: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涛裕)
为科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方便群众诉讼,今年1月起,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速调速裁庭,着力打造为民司法的“快车道”。原本要花几个月才能解决的纠纷,在该庭仅用几天甚至数小时内就可案结事了。截至目前,该院通过速调速裁新模式处理的民事案件,结案时间平均缩短了15天。
10起串案1天调解 短短几天内,吉安县法院受理了一批不同法律关系的案件。缘起2010年,王志华、谢吉文、陈春福3人合伙承建的一处装修工程。装修工程完工后,3人一直拖欠6名农民工5.6万元劳务费用和1.6万元材料供应商货款。 此外,3人在合伙过程中也产生了不同的纠纷:谢吉文和陈春福将股份转让给王志华,但合伙股份转让款至今没有到位;谢吉文为王志华担保借款2.5万元也未追偿。当事人经多次交涉后,所有的事情越来越乱,于是,各方纷纷把“委屈”诉至法院,因同一起工程,竟引发出不同法律关系的10起案件。 吉安县法院收到这10起案件后认为,这些案件看似错综复杂,但具有很强的牵连性,于是决定在速调速裁庭合并审理。 法院立案后,立即查询到3名合伙人所注册公司的账户仍有存款,在立案后3日内便裁定对账户进行了财产保全,并冻结了公司账户内的所有存款。2月21日,法院速调速裁庭的法官趁热打铁,召集了各方当事人一并组织调解。经法官辨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做思想疏导工作,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解决诉讼标的额34.5万元,一日之内这10起案件解决了。 立案3日内必须开展庭前调解 这10起案件只是该院速调速裁庭工作的一个缩影。类似两日兑现交通事故款、10日结清两年欠款、一上午化解3年矛盾等打出“速”字招牌的案子,在该庭经常上演。 “全力打造速调速裁新模式,就是要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2月28日,吉安县法院院长刘惠贵告诉记者,速调速裁庭的成立,很大程度地实现司法便民、利民、为民,彻底解决群众“讼累”,为群众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 据介绍,对于速调速裁庭的运作模式,该院要求,民商事案件在立案后当即移至速调速裁庭,该庭法官3日内必须开展庭前调解。对一些事实清楚、案情明确的案件,庭前没有调解成功,可当即开庭审理。 该院规范了五类案件适用速调速裁程序,分别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贷、买卖、租赁、借用纠纷;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损害赔偿纠纷;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拖欠水、电、天然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纠纷和涉及小微企业纠纷。 全力打造速调速裁“快车道” 据统计,速调速裁庭成立以来,该院通过速调速裁新模式共处理民事案件193件,结案137件,其中调解撤诉83件,调撤率为61%,结案时间平均缩短15日,切实保护了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了当地许多当事人的赞誉,被称为该院案件审理的速调速裁“快车道”。 “吉安县法院速调速裁庭真正做到了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少费时的目的,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该县人大代表刘水根表示,这个庭的成立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司法公正与司法为民并重的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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