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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法院创新社会管理要处理好八种关系
作者:于淞合 王飞 发布时间:2012-01-17 09:42:27
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显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日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2年度第一次集体(扩大)学习会召开。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显在讲话中,就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法院在融入社会管理体系、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八种关系。
张文显院长在讲话时指出,要通过学习,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特别强调着重从政治上研判形势,着重从战略上观察形势,着重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分析形势,着重从保证十八大胜利召开统揽形势。要通过学习,准确把握政法工作和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大任务,强调新的一年要以保障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政法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设,全面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队伍建设、基层建设、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队伍建设中突出党的建设、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把既有的改革项目全面落实。要通过学习,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法院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法院工作对做好政法工作极其重要。要着重从三个方面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融入社会管理体系,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张文显院长就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法院在融入社会管理体系、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社会管理的当前任务与社会管理终极目标的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社会矛盾的关系;维稳与维权的关系;以严维稳与以宽促和的关系;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审判职能与管理职能的关系;司法活动当中法律与政策、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情理、法律与社情民意的关系;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能动司法的关系。 张文显院长强调,2012年全省法院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省委十次党代会和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会议由吉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马建华主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会并分别作学习发言。 来源:
吉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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