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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男子帮重伤他人逃犯亲戚逃匿分别获刑
发布时间:2012-01-11 15:49: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吕志豪 吴章科)
河南省固始县和安徽省霍邱县的三名男子为让一名重伤他人的亲属逃避法律制裁,“接力”帮忙,助其逃匿,致使伤人者至今未归案。该三名男子也因此一同受到刑事处罚。2012年1月11日,固始县法院以窝藏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达、吕能、徐勇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一年、一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徐达系安徽省霍邱县人;被告人吕能、徐勇均系河南省固始县人。三人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徐某系亲戚关系。 2011年8月25日上午7时30分许,徐某因农田排水问题与同村农民黄某发生纠纷,一时冲动便用铁锹将黄某打成重伤。案发后,徐某为逃避法律追究,逃至家住安徽省霍邱县的亲戚徐达家。徐某向被告人徐达说出将人打伤的事实,并要求徐达为其提供一部手机帮其逃匿。随后,徐某便隐藏至被告人徐达家附近的黄麻地里。 事后,被告人徐达赶到河南省固始县徐集乡徐勇家中,并向其告知徐某的藏匿地点及想要手机的意图。徐勇向被告人吕能说明情况,并经吕能同意,拿着吕的手机交给徐某。然后,被告人吕能骑摩托车也到徐某隐匿的黄麻地欲见徐某。后被告人吕能和徐勇在从麻地返回徐某家时被公安机关发现。因二被告人向公安人员谎报身份,二人当即被抓获。次日,被告人徐达在家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徐某自此潜逃,至今未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达、吕能、徐勇明知徐某是涉嫌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且属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吕能、徐勇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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