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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伤人欲“跑路” 表哥表弟同窝藏
发布时间:2011-11-24 15:05:02


     光明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同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窝藏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中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赔偿被害人30000元。以窝藏罪各判处被告人杨友和邰有仁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同江市三村镇农民杨友和建三江邰有仁是表兄弟,2010年10月杨友的儿子杨中华在同江某歌厅与朋友李某发生口角,杨中华用啤酒瓶将李某右眼打伤,经鉴定构成重伤,七级伤残。案发后,杨友一看儿子伤了人,就想安排儿子到外躲藏,正好杨友的表哥邰有仁在建三江农场,于是杨友找到表哥邰有仁,让其帮忙。邰有仁知道表侄杨中华在家伤了人,也不敢让他在家住,于是把杨中华又转移到另一个农场朋友家中,对外声称:孩子家老人过世了,比较乱,让他在亲戚家住两天。2010年11月公安机关将杨中华抓获,杨友和邰有仁表兄弟两个也因为窝藏罪被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中华故意将他人打成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友和邰有仁为被告人杨中华提供隐藏的处所,其行为已经构成窝藏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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