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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安法院出台15条规定建立错案问责制度
发布时间:2012-01-09 09:35: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康宽梁)   为进一步促进法官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元月6日颁布实施《关于错案问责的规定》。

    《关于错案问责的规定》包括六部分内容,主要是针对目前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错案认定、错案责任的划分、错案责任人的处罚、追究错案程序等方面规范错案问责制度。

    《关于错案问责的规定》共15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错案问责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罚相结合、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分清责任,区别对待的原则。二是区分不同情形划定是否错案。三是规范了在不同情形下发生错案由承办人和负有审判管理职责的领导承担不同责任的规定。四是规范了对错案责任了人的处罚,处罚种类包括扣罚奖金、取消评先资格、对责任人纪律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五是规定了错案追究的程序。规定由纪检监察室派专人跟踪案件从立案到执行所有环节的处理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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