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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法院基层法庭全面推行“司法日志”制度
发布时间:2012-06-04 15:48: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戈)   基层法庭是法院工作的窗口,是司法为民的前哨,是联系基层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与基层群众关系最贴近,联系最紧密。为切实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体贯彻到基层工作中去,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法院工作的良好形象,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全面推行基层法庭司法日志制度。

    该制度规定:基层法庭每位干警统一配备司法日志手册,每日进行记录,每周五交庭长审阅,每月月底交院专门小组审核。干警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政治业务学习情况。政治学习主要学习党的大政方针、中央领导关于司法工作的重要讲话、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及本院的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业务学习主要针对审判实务中急需的法律法规,如《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和部分典型指导性案例。二是参与诉讼情况。主要记录案件当事人情况、开庭情况、送达情况,分析案情,找出案件争议焦点,做到记录详细、分析透彻,针对各案逐一解决。三是当事人来访情况。主要记录当事人来电来信来访情况,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积案后新案的原则一一处理。四是个人工作情况。包括送达、开庭、撰写法律文书、整卷及具体工作。五是廉洁守纪情况。包括是否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拒吃请、拒礼情况。六是领导交办情况。包括领导过问交办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七是庭务例会情况。包括每周一和周五的庭务例会内容,庭长安排的各项工作,上周的工作总结及下周的工作计划。八是具体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分析、经验总结,司法为民的工作感悟以及基层司法实践中的其它事项。

    司法日志制度的实施,使基层法庭的各项工作得以公开和规范,管理更加透明和科学,呈现出法庭工作“具体抓、抓具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的崭新局面。实行司法日志制度以来,法庭已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受到辖区群众及驻地党委政府的高度称赞,真正树立了人民法庭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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