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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男子非法吸收700余万公众存款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2-01-06 11:31: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晓霞)   近日,刘某某、毛某某、施某某等三人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称,刘某某伙同毛某某、施某某等多人合谋于2008年至2009年间,于河北省及本市朝阳区,分别以保定市鑫汇恒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投金泰国际投资担保(北京)有限公司的名义,以宣传外汇保证金交易,并提供账户资金管理和担保等,吸引李某某、高某某等人参与交易,非法经营人民币共计七百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某、毛某某、施某某无视国法,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外汇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故提起公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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