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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近200万炒股 辉县一农民“股神”梦破灭
发布时间:2011-06-27 15:50: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景永利 田慧娟)   河南省辉县市一农民崔平强以“理财”为名成立理财中心,以高息、高奖励为诱饵,致使村子里100多户村民将自家的3000元、5000元不等的“闲钱”拿了出来交给他。他在短短两三年间竟吸纳存款近200万,用于炒股。然好景不长,他的“股神”梦最终破灭。

    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崔平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牛刀小试”:2000元家当,淘到第一桶“金”

    崔平强,1974年出生,辉县市农民,高中毕业后在焦作一所学校进修会计2年,之后在深圳打工4年后回家务农。

    2005年,崔平强拿了2000元开始炒股,由于大盘行情不错,1个多月就获利1000多元。虽然挣钱不多,但是这足以让崔平强激动不已。尝到了甜头的崔平强感到自己终于找到了可以一生追求的事业。冷静下来后,崔平强也认识到不会每次都如此幸运,从此,他开始关注股市行情,把炒股作为自己的全职,潜心研究起股票来。  

    100多户村民近200万资金,帮他编织“巴菲特美梦”

    由于本金太少,贷款无门,他想起在乡亲们中间募资。

    “钱能生钱不用怀疑,钱自己也会贬值。前几年1个月挣几百就不少了,现在1个月挣1千也嫌少。前几年辛辛苦苦攒了万儿八千、几万块钱,现在发现买不了多少东西,办不了啥事”、“我在这里使用大家的钱,保证叫你的钱跟上国家的发展速度,不贬值。其他的事,不用你操心,你自己用钱的时候只要通知我们一声,我们连本带利把你的钱给你送到家,不耽误你的事。”为了吸引乡亲们能将钱放心地交给自己,崔平强下足了功夫,他印刷了大量的传单,同时许以月息1.5分钱或者年息15%的高息让乡亲们相信,把钱交给他是最合适不过的。

    当崔平强打出“理财”的旗号后,乡亲们争相将钱送到崔平强手里。后来,随着规模的扩大,崔平强不满足在自家办公,将办公地点搬到了临镇的宾馆里,还拿这些钱购买轿车、给自家装修。

    随着募资规模的扩大,崔平强逐渐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至案发,他已募集了200万元左右,而真正投入股市的也就70万元左右。其他的钱多用于工人工资及公司日常开支、支付群众利息、家庭开支等方面,手中的现金也不足20万元。

    判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8年刑

    2010年7月6日,辉县市公安局接到“崔平强在家里非法集资”的匿名举报后,火速出击,并于次日将其刑事拘留。8月13日,将其逮捕。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崔平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在家中成立“福宝理财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6万余元,用于购买股票炒股及其它开支,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崔平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60900元,责令退赔上述各被害人。崔平强已经表示上诉。

    留给法院的困惑:案中缩水的股票,怎样兑现老百姓的投资?

    虽然二审尚未开庭,但是该案的一些善后问题同样困惑着法官们。据了解,崔平强被扣押的东西包括154398元以及金龙鱼大豆油207桶、联想电脑1台、爱普生打印机1台,这些都可以迅速变现,发还给各被害人。

    同时,被扣押的还有他投入到股市的一些股票,而这些股票目前市值也就是四五十万。如何使这些股票变现,发还给被害人是个问题,因为这些股票的价格随时都在变,而且每天的浮动都在万元左右,啥时候卖,以什么价格卖,这些都是问题。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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