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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沉默”二十年 存款无故被蒸发
发布时间:2012-04-13 15:43: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郑军 韩咏梅 路林)
“20年了,本以为俺的血汗钱打水漂了,没想到法官帮俺给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4月12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亲手将1.9万元现金送到了72岁的王瑞老人手中,至此两张“沉默”了20年的存单终于兑现了。
1991年,家住河南省沁阳市紫陵镇赵寨村的王大娘,将两万元现金分两次存到了西万镇信用合作社石庄村服务站。20年后,王大娘想起了这两张存单,于是到信用社取钱。然而对方工作人员在查询后却告诉她,服务站早在1993年就撤销了,现变更为西万信用社,当年服务站移交的未支取储户名单中没有王大娘的两张存单,所以不能兑现。 王大娘一听傻了眼,自己存了20年的钱怎么会无缘无辜“蒸发”了?为了讨要自己的血汗钱,王大娘将该信用社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2万元存款相对于当时的农村收入数额较大,应足以引起原告重视,原告所述的以遗忘为由造成20年未取款的事实,与常理不符。此外,原告与服务站负责人是亲属关系,在移交储户名册时应该不会将原告的存款遗漏登记,且该负责人现在已经过逝,无法取证。因此,一审法院认为原告诉请理由及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驳回王瑞的诉讼请求。 拿到判决后,王大娘不服,上诉到焦作中院,同时到市人大、市政协进行上访。 面对这个特殊的案件,焦作中院民三庭法官认真研究了案情,并多次到当地进行调查。在综合分析各方面材料证据后,法官认为该案时间过于久远,对王大娘有利的证据非常难以收集,再加上服务站负责人与王大娘有亲属关系且已过逝,因此王大娘面临很大的败诉风险。但是另一方面,王大娘手中确有存单,如果判败诉必然会引起她的强烈不满,引发上访等不稳定情况。 面对这样一个两难境地,法官们感到压力很大,不知从何入手,不知如何解决。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焦作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夏有成认为,此案不能一判了之,否则会有严重的“后遗症”,唯一的办法就是根据当前“两项”活动的精神,用相对温和的调解方式,以情以理来化解双方矛盾。理清办案思路后,焦作中院联合当地法院,多次深入到当事人家中、办公现场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为他们讲明利害得失,释明法律法规。法官的耐心、诚心和热心终于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最终决定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西万信用社一次支付王大娘1.9万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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