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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法院“五注重”提高代表委员听审效果
发布时间:2011-12-23 11:46: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桃生)   近年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工作,不断出台措施进行规范,明显提高了听审效果,得到了当地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注重邀请代表、委员的广泛性。原来邀请参加旁听的基本上是本级代表、委员,今年起,该院把邀请的代表、委员扩大到乡代表和居住在本地的上级代表、委员,充分显示该院邀请代表、委员听审,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的决心和信心。

    注重邀请听审工作的常态化。为确保听审工作实现常态化,该院在立案庭内设立听审联络室,作为开展邀请代表、委员听审工作的负责部门,原则上每年安排10至20次旁听庭审活动。听审联络室主要负责旁听案件的确定,通知代表、委员参加庭审的时间、地点,引导代表、委员到法庭旁听席入座,向审判长或主审法官介绍参加听审的代表、委员姓名等情况,告知代表、委员参与庭审的注意事项,收集和整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等等。从而保证了该项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注重邀请代表、委员的专业性。对涉及专业技术的案件,邀请有专业知识的代表、委员参加旁听;对当地影响较大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更多的代表、委员参加旁听。实行对案情有认识、懂得对案件涉及到的技术问题的代表、委员旁听有助于代表、委员体会司法的效用,发现司法人员的水平,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司法部门提供更加合理恰当的改善建议。

    注重旁听案件的选择性。除涉及专业技术的案件选择懂专业的代表、委员参加旁听外,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原则上不组织听审;案情简单、影响较小的、容易解决的案件一般也不安排听审。

    注重对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及时反馈。在案件审理完毕,法律文书下达后,及时对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进行反馈,哪些被接受采纳的,哪些没有采纳及其原因均详细给予说明,使代表、委员能够及时全面的掌握自己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落实情况,从而充分调动代表、委员参与听审的积极性。

    参与听审活动的代表、委员们普遍反映,会昌法院不断规范听审活动,不仅促进了听审效果显著提高,从工作机制上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需求,而且也有利于提高法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非常值得赞许和肯定。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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