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建武 李锐)
10月10日上午,河南省禹州市民冯慧佳将一封感谢信送到了禹州市法院执一庭庭长李建武的手中,那是一封字虽不多却洋溢感激之情的感谢信,字里行间饱含着对两地法院执行法官千里执行的感激之情。
原来,在今年开展的反规避执行活动中,禹州市法院执行法官根据悬赏执行提供的线索,奔波千里之外的天山东部戈壁沙漠,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在新疆鄯善县找到了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突破了老赖的心理防线,成功为申请执行人冯慧佳执结一起积压近两年的案件。
15.5万元借款拒不履行
提起这起案件,该院执一庭庭长李建武深有感触:“案件本身并不难,可要案结事了太难了!”
翻开执行卷宗,案情要回溯到4年之前。2007年10月1日,家住禹州市顺店镇的刘延卿借原告冯慧佳16.5万元,归还一万元后,下余15.5万元一直未还。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庭。
被告一口承认了欠款事实。见双方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清晰,经禹州市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刘延卿定于2008年3月27日下午还5000元,以后每月底前还5000元,2009年12月31日前还清。
白纸黑字的民事调解书清晰地记载着双方的权利义务。 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刘延卿自觉还款15000元,下余14000元以各种借口拖延着时间,拒不执行法律确定的义务。2010年元月6日,申请执行人冯慧佳向禹州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悬赏举报千里执行路
禹州市法院执一庭庭长李建武接收了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当执行法官来到刘延卿的住所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其住所已是人去楼空,下落不明,且在本地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案件执行一次次停滞不前。李建武庭长及时向当事人通报了执行进展情况、已采取的措施、执行中的困难、不能执结的原因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也得到了申请执行人冯慧佳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申请执行人冯慧佳中年丧偶,两个子女正在求学,经济条件十分困难。执行环节又是申请执行人寄托在法院的最后一道关口,真正的“案结事了”大部分要在执行环节得以实现。执行法官李建武心头顿感责任倍增。
查堵“老赖”,一是找人,二是找财产。为了查明被执行人刘延卿的去向,该院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通过悬赏举报的方式,得知被执行人为躲帐一直在新疆鄯善县办厂的线索。执行员将该情况立即向院领导予以汇报。为确保此次执行一举成功,执行法官们也是群策群力,围绕着执行方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2011年7月16日,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吴延成、执一庭庭长李建武带着沉甸甸的责任,乘坐当天下午郑州开往新疆的火车,开始了千里追击“老赖”的执行路。
两地法院沙漠寻老赖
经过一天两夜的行程,7月18日凌晨四点,执行法官到达了目的地鄯善县火车站。一刻都不能耽误,顾不上旅途的疲惫,执行法官直奔鄯善县法院。得知禹州市法院的来意后,鄯善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阿里甫高度重视,表示要竭尽全力协助执行。在该县执行员买买提的协助下,首先开始查询当地银行存款,然而查遍银行没有任何收获。
要想在总面积39800平方公里的鄯善县找到一个被执行人,难度是可以想象的,况且地貌复杂,地广人稀。当天下午,执行法官辗转打听到了几个河南老乡,恰巧其中一个出租车司机提供了重要线索:一个禹州人在该县城北戈壁沙漠上做铸造生意,开办了一个加工厂。经反复确认,此人与被执行人刘延卿体态特征相似。
经过近一百公里的戈壁沙漠路途,两地法院执行法官终于在中午时分找到了这家地处偏僻且没有字号的铸造厂。40多度的气温,热浪让人喘不过气来。经询问,这个铸造厂确实是被执行人开办,但刘延卿本人并不在厂内。
千里执行案结事了
一下午的苦守,酷暑逼人,被执行人仍然没有任何踪迹。晚上八时,执行法官多方打听,辗转找到了刘延卿的妻子,执行人员向其明确了要把该案执行到底的决心,指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在执行法官刚柔并济、因势利导下,刘延卿的妻子思想有了松动,拨通了丈夫的电话。听到熟悉的家乡口音,被执行人一阵惊讶。通过电话交流,刘延卿服气地说:“我躲在这戈壁沙漠里,你们也能找到,我算是服了,明天我一定安排人到鄯善县法院跟你们说事。”
第二天,被执行人刘延卿的委托人来到了鄯善县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同意作出让步,双方经过反复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以95000元结案。被执行人作出保证一个半月内付清。
2011年8月25日,在禹州市法院和新疆鄯善县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断督促下,被执行人如约将执行款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冯慧佳。这起看似简单的执行案件最终得以案结事了。
“执行难,执行难,难在被执行财产难寻,难在被执行人难找。不管法院采取了多少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只要一天拿不到执行款,我们身上的责任就一刻也不敢松懈。”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李建武说。
多措并举破解规避执行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目前社会上存在诸多规避执行的手段,都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根据统计,执行难的案件中大约有15%是由于“老赖”躲债,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所致。
为了扭转当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执行效果的被动局面,禹州市人民法院加大主动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现行法律规定的各项执行制度和措施,在寻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上苦下工夫,一旦发现可执行财产,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及时交付债权人;依法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加大对拒执、抗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将拒执、抗执的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追诉。同时,采取了电话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发放限制高消费令、悬赏执行、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建立联动执行机制等措施。一系列反规避执行措施的采取,震慑了一批消极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真正取得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带动全局”的良好效果,“案结事了”的目标正在转变为生动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