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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法院:炎炎烈日下 法官送款忙
发布时间:2011-08-17 11:05: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路世荣 弥继峰)
初秋时节,骄阳似火。8月15日,陕西省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顶着炎炎烈日,驱车数十里路,将4万元赔偿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杨建家中。当拄着拐杖的申请人接过案款时,激动得泪流满面,说道:“这么热的天,你们真是辛苦了!”
2009年3月,杨建乘坐朋友周伟的车辆(该车是周伟向朋友王平借的)外出游玩,由于周伟驾驶不当,致使该车翻离公路,造成杨建三级伤残。杨建将周伟和车主王平告上法庭,华县法院一审以车主王平未告知周伟该车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判决王平与周伟共同赔偿杨建人身损害8万元。判决生效后,周伟自觉给付了4万元,但车主王平觉得自己冤枉,一直拒绝履行判决。 2010年初,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督促王平履行法院判决,王平总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随后便外出务工,查无下落,周伟也再无履行能力,案件被迫终结执行。后申请人杨建以家境贫苦,马上需要进行二次手术为由,请求对该案继续执行。 近日,得知王平回家的信息后,执行法官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当即赶赴其家中。经过严肃的批评教育,王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交付了全部案款。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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