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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法院执结委托执行事故赔偿案获双方赞誉
发布时间:2013-01-21 11:01:14


     本网讯(陈和耀)   河南获嘉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用活用足强制措施与积极引导当事人实现执行和解并举,既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又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近日,一起由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经过执行人员艰苦细致的说服教育以和解方式执结,使申请执行人及时获得了赔偿,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

    2006年10月,申请人薛长新、张丽娜(河南省修武县人)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被被执行人王大卫(获嘉县人)驾驶的车辆撞伤。因协商赔偿未果,薛长新、张丽娜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为由诉至修武县法院要求赔偿,该案经法院两审,判决被执行人王大卫、李娟夫妻二人赔偿两申请人医疗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18664.55元。

    2008年6月,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薛长新、张丽娜向修武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且户籍所在地是获嘉县,修武县法院将案件委托到获嘉县法院。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由于被执行人家庭困难,且长期逃避执行,执行人员多次采取查询存款、搜查等强制措施,仅仅将被执行人的车辆作为部分执行款抵给了申请人,案件没有任何新的进展,两申请人情绪十分大,扬言“若不能及时执行,将到有关部门上访”。

    2013年元月以来,获嘉县法院连续第三年开展了“集中执行月”活动,集中全院警力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大规模集中执行。活动开始以来,执行人员潘贵喜等考虑到案件已经执行了4年多,申请人生活相当困难,情绪比较激动等因素,决定将该案件作为重点案件来执行,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试图查找其夫妻二人下落,终于在一天上午十二点左右将被执行人堵在家中,于是,他们一边对被执行人进行询问、制作笔录,稳住当事人,一边向院长汇报,决定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拟采取拘留措施,同时电话通知申请人到法院为开展调解工作做准备。

    被执行人被带到法院后,申请人已经在法院等候。于是,执行人员顾不上吃中午饭,一边作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其讲述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并讲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劝其主动履行义务,积极争取赢得申请人的理解和谅解,一边同申请人谈心,考虑到案件时间较长,二被执行人生活条件确实困难,而且带着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最小的才一岁多,应该认识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能坐下来进行协商,争取实现执行和解,尽快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奖金一个下午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夫妻二人一次性赔偿两申请人50000元,双方清结。考虑到申请人路途遥远,来往十分不便,执行人员又积极动员被执行人当即想办法借钱。晚上8点多,当两申请人如愿在法院领到50000元执行款时,激动地握着执行人员的手,不住地说:“谢谢!太谢谢你们了......”,并要请大家吃饭,被婉言拒绝了。

    至此,一件执行了四年多的委托执行案件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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