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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重拳出击 方法得当再结执行难案
发布时间:2013-01-17 11:34:04


     本网讯(王博全 韩胜利)   1月14日,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成功执行了一起相邻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申请执行人刘海坤流畅的签下自己的名字,又郑重的按下鲜红的指印,脸上流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赞不绝口。

    申请执行人刘海坤与被执行人刘存田是郸城县宜路镇宜路行政村不同村组的近邻,自2007年10月因为相邻的土地使用权产生纠纷以来,两家再无宁日。2007年10月28日双方发生厮打;2008年2月21日刘海坤房屋西侧的猪圈和棚子被砸;2008年3月4日刘海坤家四棵杨树被刮皮;2009年3月26日双方再次发生厮打......。两家各持己见,分赴有关部门上访反映。刘存田认为自己上辈留下的祖业(土地)被他人占用,采取任何方法也要夺回,2008年在刘海坤的西大门围堵一道砖墙。刘海坤认为经过政府颁证认可的土地使用权,近在咫尺,却得不到使用,心理感到憋屈。为此,两家总是怒目而视,兵戈相见,视对方为“死敌”。都在筹划酝酿一场更大的冲突,不惜以流血的代价捍卫自己的“领土”。期间,行政村、镇政府、县国土局多次调解处理无效,最终双方走向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

    2012年10月11日,刘海坤依据生效的判决向郸城法院申请执行。副院长曹海彬与案件承办人综合科长王博全深入调查并实地勘验现场。制定出以避免双方矛盾激化为宗旨,思想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启用联动机制资源多管齐下的执行方案。此案受到了院党组的重视,院长张永波在百忙中多次听取案件进展汇报,要求抓紧落实执行方案,限期结案。2012年10月26日以法院、宜路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参与的思想动员工作组成立,放弃节假日休息,不辞辛苦的对刘存田及其亲属讲事实、摆道理、明利害。有条不紊的开展自觉拆除围墙工作。另一方面组织策划好强制执行的备用方案,协调检察院、公安局、医院、新闻媒体等联动机制成员参与,在外围从声势上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在工作组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的不懈努力,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下,2013年1月14日被执行人刘存田自觉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拆除了“争议”的围墙。同时,也拆除了双方当事人积压在心理上多年的“围墙”,回归了一片和谐的天空。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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