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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毒抵账8000元 持毒品获刑并罚金
发布时间:2011-07-20 09:31: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葛晓艳 陈南春)   2010年9月13日上午,宜春市巡逻警察支队接群众举报,在青龙酒店将持有冰毒的陈耀邦抓了个正着,而其毒品来源竟然是8000元抵账得来的。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耀邦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9日晚上,被告人陈耀邦以8000元分别从绰号“老缺”、“小宝”手中抵账获得冰毒20小包。2010年9月12日晚上,被告人陈耀邦在青龙酒店981房间将上述冰毒加入底粉重新包装20小包,剩下的则放在一个大塑料袋中,存放于该房间内。2010年9月13日上午,宜春市巡逻警察支队接群众举报,在青龙酒店客房内将其抓获,并查获冰毒15小包、1大包。经宜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白色结晶物净重25.342克,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系冰毒。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耀邦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25.342克,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涉案毒品已被缴获,且被告人陈耀邦当庭自愿认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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