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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保安犯罪状况及预防措施
作者:侯孝文 发布时间:2011-06-16 10:19:57
保安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个群体,其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但是受这一群体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局限性,保安人员犯罪近年来呈一定的上升趋势,海淀法院刑一庭就2008年至2010年三年犯罪主体为保安人员的刑事犯罪进行调研,得出如下数据:2008年刑一庭审理此类型犯罪26例,涉案人员40人;2009年审理30例,涉案人员33人;2010年审理32例,涉案45人,案件数呈小幅度的逐年上涨趋势。经过调研分析,海淀法院刑一庭总结出此类案件具有如下特点:
1、犯罪主体文化层次较低,基本为外来务工人员,且年轻男性占绝大多数。近三年保安犯罪中,涉案人员共计118人,平均年龄仅为24.7岁,其中100人文化水平为初中、小学,占到84.7%;116人为男性,所占比例高达98%;111人为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占94%。可见,近三年保安犯罪的犯罪主体基本为外地来京务工的低学历年轻男性。 2、犯罪类型比较集中,以侵财类犯罪和伤害类犯罪为主,尤其是暴力犯罪、激情犯罪。近三年审理的88起保安犯罪中,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较少,侵财类、伤害类为多发犯罪。其中,盗窃、抢劫24起,伤害、强奸类31起,仅这四种罪名就占全部犯罪的62.5%。 3、犯罪分子大多利用其保安身份实施犯罪行为。保安人员利用保安身份,或者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利用其较为熟悉所在小区周边状况的优势,窃取居民财物;或者在执法过程中,恣意妄为,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毁人财物;或者利用其与所在小区居民较为熟悉的优势,寻找机会,强奸单身女性;或者受他人指使,为他人组织卖淫行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充当打手。 4、保安犯罪中共同犯罪占较大比例。该88起案件中,共同犯罪39起,占44.3%。同一保安公司的保安员互谋,或者与自己熟识的老乡互相勾结,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保安犯罪不仅影响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同时严重损害保安业的信誉,不利于保安行业的有序发展。为预防、治理此类犯罪,海淀法院刑一庭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保安业制度建设。目前,保安制度极不完善,一些新生的保安行业如保镖业是从过去的打手演变而来,缺乏法律规制,行业规则也不明晰。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保安业行业规则势在必行; 2、不断提高保安的法律文化水平及业务技能。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保安方面的法制教育,如相关审判案例讲解,以案说法,提高保安人员法制意识;另外,不断提高保安业务水平,不但可以提高其从业技能,还能提高其社会责任感,使保安人员充分认识到自己从事行业的社会意义,爱岗敬业,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3、提高保安业社会认同度。北京的保安人员大部分为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学历层次较低,待遇也相对较差,社会认同度不高。很多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心生怨念,遂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保安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及业务培训,规范行业规则,逐步提高保安待遇;社会大众也应该充分认识保安工作的价值,尊重保安行业,提高保安工作的社会认同度,降低保安犯罪率,真正发挥保安“保一方平安”的社会职责。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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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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