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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通朋友妻被捅死 大门被写“死”字警告
发布时间:2012-12-13 11:23:19


     本网讯(朱建锋 李艳敏)   王刚和李海本是两个要好的同学,在一次聚会吃饭中,双方都相互认识了对方的妻子,没想到李海却和王刚的妻子发生了感情,王刚发现私情后在一次和李海的争吵中拿刀将其捅死。12月12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刚和李海是初中时的同学,毕业后没有来往。2011年6月,王刚和媳妇在外边吃饭时碰见李海和他媳妇,双方相互认识后留了电话。从此以后李海就和王刚的媳妇经常联系。有一次王刚和岳父、岳母碰见李海和自己的媳妇两个在一起吃饭,当时王刚气得打了李海一顿,双方就此发生了矛盾。十几天以后,王刚的媳妇告诉他说李海前几天在一家宾馆把她强奸了,王刚非常生气,但家人嫌丢人没有让他报案。为了报仇,王刚在过年时跑到李海家大门上用红漆写了个“死”字,以示警告,之后双方就在没有见过面。2012年3月10日,王刚同媳妇骑摩托车在外边碰到了李海,王刚上前和李海谈论以前的事情并发生了争执,王刚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李海胸部连刺数刀,之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海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破左腋动脉、左腋静脉致大失血而死亡。同日,王刚向公安局派出所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在案发前因上负有一定责任,王刚作案后有投案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刚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遂做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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