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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一下岗工人为赚钱贩卖毒品领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1-05-05 09:32: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重庆巫山一下岗工人,在家闲着无事,便想着通过贩卖毒品来赚钱,从而将自己引向了犯罪的深渊。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唐洪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10年9月9日23时许,被告人唐洪万携带毒品从奉节县赶到巫山县大昌场镇。当晚,在大昌场镇家园旅馆310房间内,唐洪万卖给黄国保、黄斌等人共300元的毒品。2010年9月11日11时许,公安民警在家园旅馆内将被告人唐洪万抓获,并在其身上查获未卖完的毒品0.9克。经重庆市公安局毒品检测中心检验,查获的毒品中含有甲基苯丙胺。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洪万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非法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为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根据本案具体情节,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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