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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挖死的树埋单
作者:王铁成   发布时间:2011-05-04 10:04:35


    随着城市、城镇绿化力度的不断加大,每年都要在山上挖一定数量的树栽到城市、城镇搞绿化,有的大树高达四、五米,小树也在一米以上,由于种种原因,每年在山上挖的树都有死的,而且有的大树是全军覆没,这样算下来,年年都有被挖死的树,看看这些枯死的“站杆”,真让人揪心,百姓不仅要反问:“年年挖、年年栽、年年死,谁为挖死的树埋单呢?”

    决策者的思维比较单纯,他们只想让城市、城镇尽快地绿起来,假若一夜之间能变成绿城那才好呢!一提起搞绿化,大多数的领导都想栽大树,大树来得快,一天就能长起来,一天就能看到成效。但我们一些领导干部由于缺少专业知识,只凭主观臆断,下令大树进城,由于违背了树木生长的自然规律,破坏了树木的生长环境,加之在起树、运输、栽植、管理等环节存在问题,导致所栽植的树木死亡。这些树木的死去实乃让人痛心,但让人反思的是谁为这种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我们大多都能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该判刑的判刑,该撤职的撤职,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绝不姑息迁就,这些给百姓的大多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处罚,令百姓信服。而挖死的树却很少有人问津,似乎认为挖死一棵两棵树无所谓,都是为了绿化,为了大局,这些都是小事,不必追究任何责任,话又说回来,挖树都是领导指派的,有领导做后盾,有领导做指示,对下属不会有处罚。其实,无故挖死树木也是一种毁林行为,跟乱砍滥伐一样,无论是谁,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而且其后果不亚于乱砍滥伐的破坏程度,应层层追究责任,挖死树绝不是小事,不能把它看成平常事,应把它放在违法的事件来看待,依法进行惩处。

    保护森林资源人人有责,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无论是何种理由都应该追究法律责任,以起到震慑和保护的作用,使森林资源得到恢复,体现应有的价值。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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