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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毒贪图小利 受指使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1-04-28 15:00: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艾艳萍)   一男子为了赚取一点免费吸食的毒品,受他人指使贩毒一次,收取的50元也并未落入自己的腰包,却因此遭受刑罚。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立文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0年8月某日14时许,被告人刘立文因为无钱吸毒,便来到贩毒人员马明(另案处理)的家里。为了能从马明那里得到一点免费吸食的毒品,便在马明接到吸毒人员张某购买毒品的电话后,受马明指使给张某送去0.1克毒品海洛因,得赃款50元后及时交给了马明。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立文明知是毒品而予以非法销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刘立文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能当庭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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