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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法与幽怀
——有感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作者:何正功   发布时间:2011-04-12 11:30:46


    严刑峻法用来箍制岌岌可危的天下世界,当然也免不了辖管风调雨顺的太平时代。不论是何样的法律,其本质要义不是伤害无辜和涂炭天下,而是治理与发展已经成就了的某种社会形态,使之变成有序而不是无序,延续而不是断裂。虽然社会形态存在愚昧与文明的模式,落后和进步的状况。正如阶级和国家的产生一样,社会制度是人类生存的需要,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绝对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法律制度是社会制度的天然羽翼,法度是法律制度的外在表现,只有法度才能考量和检测出社会的动荡和起伏,也能验证法律的威严与肃穆。法律制度当然归属于社会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之中,不同的地域范围,反映和倡导的内容也各显差异,有时表现的极为相左。比如两种社会制度的差异,往往在法律制度上表现出强烈的相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维系的私有制,从根本上讲代表着少数资产阶级的意志,我国社会主义所倡导和保护的私有制,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权益个体化,即个体创造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由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对私有制的保护是绝对的、根本的,其法度的着力点也在于此。而我国社会主义所倡导和保护的私有是相对的、讲条件的、也是随发展而逐步调整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私有成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有机补充部分”,一言概之。

    法度是法律制度的实际使用。为使安邦治国的目的得意实现,倡导和运行哪种法度的思想是司法首要的考虑,即推崇何样的司法理念。比如良法之行与恶法之用,带来的治理效果自然迥然不同。再比如,法不和世、世不容法的时候必然要休耕法律,行使修正和增减法律规制。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哲学思想家孔子认为,司法审判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同时兼顾引导民众敬服道德,而不是就诉论诉,忘记再次发生诉讼,即“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孔子以德昭示天下,以礼教育民众,主张以怀柔与痛恶相结合的思想,来顺理成章地推进安邦治国。事实上民族兴旺、国家昌盛的必由之路也是如此。汉代的休养生息政策,使国力逐步强大,唐朝的贞观之治,使天下极其太平,而此时是中国历史上法度使用最为轻泛的时期。地产得到留储,百姓得到缓役,刑治得到限制,赢得了国家整治与民众服从的最恰和谐。《后汉书》“礼之所去,刑之所致。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也。”,说明刑度是严酷的,但严酷的基础来源于民生的习俗。昭然存在的礼仪和道德发挥作用的时候,社会风气明廉,秩序井然,自然无需适用酷刑。“刑为盛世所不废,亦为盛世所不尚”。如何取舍“礼”与“刑”,虽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恭行天理,执法原情”这一近乎自然取舍的法则,减轻了负重的矛盾社会,推动着古今中外社会的历史节节发展。

    我们不可否认法的制约威严和无情强制力,它使社会秩序化并且产生效率的助推器,但它毕竟是社会的制度的“附着物”。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制度的更新演绎,法在特定时间段的狭隘和欠缺,甚至腐朽和没落,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法内涵逐渐丧失合理性和科学性,法治制度的革新和进步因时而异。因此,法度伴随着社会的转型而相应地转型,如由传统型向现代性的重大转化。

    随着法的演进,我们看到现代法的极其重要的因素在于程序的科学性和实体的文明化。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科学立法文明执法的基础。“法治高于人治”的文明进程,将矫正法律在人们心中的错误认识,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再是空洞、消极的反映。“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是文明社会人们的处事警戒线。良好的道德规范、情感价值、高尚追求,弥补空缺的法律成分,更加约束人们的行为。进步文明的社会环境,使原本用严刑峻法加以治理社会的条件发生变化,一方面我们要寒光闪闪的法律正义,做国家和人民的“守更”武器,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以立法的情感元素,实现矫治失态的价值。在现代文明的基础上,倡导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质是实现法价值的具体实践,使法的“应然之责”贯穿于惩罚和教育的相结合中,体现“法禁止”的多元化矫治功能,从而达到人口文明、关系和谐、秩序井然。

    在刑罚中应当另辟蹊径,开展诸如类比教育、恩德教育、再塑教育、延伸教育等等。类比教育就是在严刑峻法,惩罚威慑犯罪时,但将自首、立功、认罪悔罪,乃至从犯、胁从犯等情节和位格严格区别,并在量刑中必然充分体现的教育,使得犯罪者自感惭愧,自争出路,自谋前途,便于揭露犯罪,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恩德教育就是用人类的良知、德行、崇尚、信仰,矫正犯罪心理,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再塑教育是指将犯罪者侥幸的心理基础打碎,给予及时的帮助和辅导,令其看到悔过自新的希望,看到执法与法治的文明性,以期感念社会、痛悔犯罪。延伸教育就是在犯罪者的人身自由限制时段,进行情感、道德、社会意识、国家法则等伦理和知识的教育灌输,使法律的人文关怀较好地渗透到失足的心田。

    “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正义来自于高尚的情感思想,当然也必须贯穿于正义的法律价值。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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