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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强化刑事审判营造维稳综治新环境
发布时间:2011-02-18 15:27: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邱莹)
为切实增强司法能力,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多举措强化刑事审判工作,2010年共受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39件,审结426件,判处犯罪分子675人。该院先后被自治区文明办授予“2008-2010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立“全市社会治安严打整治行动”集体三等功,为当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努力探索审理新模式,严把刑事案件质量关。该院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建立起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刑事审判工作制度、办案程序,合议庭笔录做到真正评议、真实记录,正确反映案件评议情况;此外,办案人员在结合案件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对当事人的解释说服工作。该院积极组织旁听观摩上级法院庭审,进一步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该院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参与案件审理制度,在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刑事案件审理,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积极探索刑附民案件中调解对量刑影响的新模式,努力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并大力推行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工作,不仅提高了本院审判效率,而且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依法惩处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该院依法惩处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持续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去年审结了“龙山帮”、“横岭帮”、“西山帮”等4件涉恶案件,23人被依法判刑,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同时,该院切实加强对少年犯的考察帮教,落实回访制度,加强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及延伸帮教,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工作。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布署,选派优秀法官挂任根竹乡党委副书记,选派专人到区群众工作部工作,参与“维稳基石工程”,进一步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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