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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代理消费者状告"初元"张国立案续:原告撤诉
作者:乔学慧 发布时间:2009-08-11 11:28:21
王海代理消费者王先生状告“初元”生产商江中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北京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及其西四环分公司、代言人张国立一案,近日,由于王先生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做出裁定,准予撤诉。
王先生称自己因为腰椎间盘突出于去年手术,因常在电视广告上看到影视明星张国立代言的“初元”产品,称专为术后病人设计,产品包装标注“氨基酸—增强机体免疫力”,还宣称该产品富含18种氨基酸,可直接被人体吸收利用,弥补人体氨基酸及部分维生素摄入不足,适合病后体质虚弱需要补充营养的人服用。为此王先生经常购买该产品服用,但观察至今,一点感觉都没有,根本不像产品宣称的那样具有诸多功效。 2009年7月19日,王先生在北京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又购买了一盒“初元”营养液,价值168元,后由王海作为代理人将“初元”的生产商江中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北京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及其西四环分公司、代言人张国立一块儿告上法庭,称“初元”营养液作为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系违法,要求双倍返还货款计336元,支付误工费536元,并要求出示初元营养液功效成分的检测报告及临床疗效观察报告。 本网联系到王先生,王先生称江中药业公司已经向其提供了初元营养液功效成分的检测报告及临床疗效观察报告,自己对该产品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但是问及是否被双倍返还购药款和支付误工费的时候,王先生表示了否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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