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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打舅妈致伤残 赔偿拘役悔已晚
发布时间:2013-01-17 13:49:17


     本网讯(和贵平 李靖)   因家庭琐事一时冲动,外甥不仅将舅妈打伤致残,其表弟出手帮忙还将其舅舅打成轻伤,结果不仅伤及亲情进行赔偿,还被判了拘役。日前,河南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军、王红江各拘役五个月。

    王军和王红江不仅是表兄弟,还是铁哥们,两人经常在一起玩耍。王军的父母与其舅舅陈健家同住一个小区,因家庭琐事两家产生了矛盾,经常发生口舌之争。2012年2月16日10时许,王军的舅妈马丽下楼买菜,正好遇见正在楼下等她的王军及王红江,因言语不和,王军出手殴打了其舅妈马丽。王军的舅舅陈健在阳台上正好看到外甥王军殴打其妻子,很是生气,遂拿着一根木棍下楼,准备打王军。王军的表弟王红江看到表哥王军被打,就对王军的舅舅陈健进行殴打。经鉴定,被害人马丽、陈健之损伤程度均为轻伤。被害人马丽的伤残程度为十级。

    2012年4月27日,被告人王军到公安机关投案。2012年7月3日,被告人王红江到公安机关投案。

    在审理期间,被告人王军、王红江的亲属赔偿了二被害人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60000元人民币,并已履行完毕。被害人马丽、陈健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军、王红江在发生家庭矛盾后,不能够冷静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二被害人(舅舅、舅妈)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军、王红江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军、王红江均系初犯、偶犯,且家属与二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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