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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天工业供销总公司经理助理贪污挪用近千万
作者:文/王文波、常鸣 图/常鸣 发布时间:2008-06-13 16:20:33
身为中国航天工业供销总公司经理助理,今年44岁的王大庆将近千万元的公款贪污挪用,流入赌场和股市。6月12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大庆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
王大庆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曾任南宁航天供销公司经理、中国航天工业供销深圳公司经理、中国航天工业供销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兼航天物资进出口公司经理、航天物资中心原副总经理。 早在2000年以前,王大庆便已是航天工业供销总公司深圳和南宁公司的经理,这两家公司都是总公司直接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做钢材和矿砂业务,两家公司陆续获得的投资在2000万左右。在他人的引荐下,王大庆于2000年开始担任了供销总公司经理助理兼任进出口公司经理,此后截止到2005年,王大庆始终享受副局级待遇。但是,王大庆的工作业绩并不好。据总公司的领导回忆说,王大庆在进出口部任职时通过热销的1万吨的钢材指标和车载手机赚了四、五百万,但这笔业务还是经领导指派过来的,而他所统领的深圳、南宁两家公司,从未按照规定向总公司上交过任何利润,该领导认为,王大庆没有把这两家公司经营好。 在案的各种证据证实,按照航天工业供销总公司的规定,下属子公司要上交财务报表和一定的利润,但这项规定仅仅是为了加强下属单位的责任心,如果没有完成规定的业务指标,总公司并不会采取处罚措施。在这种相对宽松的环境下,王大庆阻断了子公司内与总公司之间的财务“沟通”。据了解,王大庆虽然也在总公司任职,但长时间的工作地点还是在深圳,总公司的一名领导曾在王大庆不在的时候询问过子公司的账目,但会计回答说,财务上的事情说不清,要等王大庆回来后才能解释。而他管理的两家公司从未向总公司上交过财务报表。而据深圳和南宁公司的财务人员表示,王大庆是公司财务上的“一支笔”,两家公司的所有账目都要由王大庆亲自审批,同时,王大庆直接向财务人员安排工作,公司内,除了王大庆,没有人可以擅自动用钱财。除了正常的开销以外,两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均表示,王大庆经常会口头安排财务人员支出一些资金,支出后,也不给财务人员留任何签字的单据。因此这些资金最终只能虚挂在与其他公司的业务来往帐上。 据王大庆所在公司的财务人员证实,涉案的近千万元资金中的大部分都是根据王大庆的指示从深圳或者南宁的公司开出支票后,当面交给在深圳蛇口的马小姐,而马小姐名下有着几家名为“综合商店”“水果商店”的几个账户,而这几个挂着着商店名义的帐户实际上是地下钱庄。而时任深圳公司副经理的王某表示,王大庆指令公司的财务将公款转入马小姐的地下钱庄,钱庄扣除相应的手续费后,便会将其余的钱款汇入到王某在香港和澳门的中国银行账户,此后,王某再根据王大庆的指示将大部分钱款转到葡京酒店“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该酒店内的赌场,王大庆在该赌场内再以他本人或者其他人的名字开设赌博账户,存入资金进行赌博。与王大庆一起在赌场“玩”的某公司老板陈某表示,每到赌场,王大庆都会到贵宾厅玩“百家乐”,“他玩得大,输得也大。”截止到2002年,王大庆已经很少在公司出现,他在澳门赌博上瘾,一夜之间赢200万输200万的事情已经成为公司人尽皆知的“秘密”。 2000年至2003年,王大庆在短短三年间将公司转帐支票15张,共计金额928万余元转入地下钱庄用于赌博;另有80万元被王大庆用于炒股,21万余元据为己有。案发前,王大庆退还了部分款项。一中院经审理查明,王大庆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661.2268万元;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311.001万元。 法院认为,王大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数额巨大,且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应依法并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大庆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向王大庆追缴犯罪所得,发还航天物流中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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