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组织调解了一起教师追索劳动报酬案,原郴州通用职业培训学校的老师李敏终于拿到了学校拖欠他19个月之久的工资1899元。
今年30岁的李敏来自桂阳县流峰镇农村,家境贫寒,2006年9月,李敏被通用职教聘为计算机老师,自进校以来,学校从未按时完整地发过一次工资,2007年9月,学校因生源不足而倒闭,期间共拖欠李敏工资1899元。李敏多次找到学校的相关负责人讨要,该校均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只是给李敏出具了一张欠条。2007年10月14日,李敏向苏仙区劳动局投诉,在劳动局的协调下,通用职教的法人代表李志承诺于2007年12月1日将所欠工资付清。但自那以后,李志便失去踪影,手机无法接通,又无固定住所,学校也一直是铁将军把门。多番寻找无果后,李敏将学校诉至法院。
苏仙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李敏老师的生活状况,该院立即将案件列入民生审判的快速处理通道。一方面到相关部门调查了解通用职校的开办和经营情况,一方面积极找寻该校的财产状况和法人代表李志的行踪。获知该校的办学许可证书因未参加年检,办学资格已在2007年予以取消,现学校只有一些电脑设备和办公桌椅尚未处理。2008年4月28日上午,正当办案人员准备对学校的财产进行查封时,正好撞见该校的一位老师组织人员往外搬运东西,原来其受李志的委托准备将学校的财产变卖后一走了之,此时已联系好买家并谈妥价格。法官们当即予以制止,并提出了严厉批评,向其讲明转移财产倒闭债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法官做工作,该名老师答应将财产变卖后,首先支付李敏的工资,但必须收回欠条原件。听到此话的李敏却面露难色,原来,欠条放在了其租住的房间里,而她此时连坐车回家的钱都没有了。在场的书记员李志平同志当场拿出5元钱交给李敏,李敏这才回家拿回了欠条。经过三个小时的搬运、清点、结算,在法官们的陪同下,李敏终于拿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