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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却状告老板 九农民工诉请未获支持
作者:李鸿光 发布时间:2008-04-16 13:58:00
腾舒沙发有限公司(化名)因拖欠员工长达3个月的工资未发,被九名外来民工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熊老板给付5万余元的工资款。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老板该不该支付这笔钱款呢?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九名外来农民工之诉,判决不予支持。
以顾小(化名)为首的平均年龄20来岁九名外来农民工,分别来自江苏、安徽、江西等地,在上海腾舒沙发有限公司打工谋生。因公司拖欠他们自2007年10月至12月长达3个月工资未发,遂分别起诉到法院催讨被拖欠的累计54390元工资。此外,熊老板个人还书写借条,向部分员工借款共计19900元。2008年2月20日,九名农民工持熊老板在欠付员工工资表上的签名和亲笔书写的借条,起诉到法院催讨欠付的工资及利息。 法庭上,熊老板辨称,自己与外来农民工不存在借贷事实,认为是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借条是职务行为,欠款应由公司承担,至于个人使用了员工的借款,表示愿意归还。 法院认为,上述九名外来农民工提供公司熊老板签名的欠付工资表及借条主张双方间存在借贷关系,而这些钱款实质是公司欠付员工的工资,与公司老板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借贷关系。身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熊老板在欠付员工工资表及借条上签名,属于履行职务行为,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涉及熊老板个人向员工借款,其本人表示愿意归还,法院予以准许遂作出了一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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