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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清洗绞肉机被绞断两指构成工伤获赔12.4万
作者:赵华   发布时间:2008-03-25 14:43:25


    女工在餐饮公司清洗绞肉机时,被绞断两个手指头。3月25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由重庆十二景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赔偿王某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共计12.4万元。

    2004年9月起,重庆市开县紫水乡女青年王某便开始在重庆十二景餐饮文化有限公司务工。2006年4月24日,王某在公司清洗绞肉机时被绞伤左手,并致左手食指、中指缺失,左环指、小指指骨骨折等。治疗期间,餐饮公司支付了全部治疗费用。

    王某伤愈后经当地劳动部门认定,其受伤性质属工伤,其伤残程度为6级。事后,王某与餐饮公司对工伤待遇问题协商无果。去年5月,劳动仲裁部门裁决由餐饮公司支付王某各项费用12万余元。餐饮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认为王某不享受工伤待遇。

    一审法院判决,餐饮公司赔偿王某损失12.4万元。餐饮公司仍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终审认为,王某系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受伤,其性质属于工伤,其应当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因此,餐饮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对王某予以赔偿,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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