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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甲醛超标女童患不治之症 "游击装修队"赔8万
作者:齐光辉 王五周 张世飙 发布时间:2007-09-06 15:11:17
新装修的房屋甲醛超标,房主未经检测即搬入新居,致使八岁儿童身患再生障碍性贫血。9月5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因房屋装修引发严重疾病案件作出判决,“游击装修队”工头被判赔偿患病女童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802150.26元。
2005年,禹州市刘某夫妇购买三室一厅房屋一套,为给活波可爱的女儿甜甜(化名)筑造温馨“爱巢”,刘某夫妇打算将新居美化装修。11月10日,经人介绍,刘某夫妇与装修工头张某签订房屋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装修以大包(包工包料)形式承做,工程总造价14000元,工程为30天,自2005年11月12日起至2005年12月12日止。同时,该合同又规定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张某应当返工并赔偿损失。合同签订后,张某带领手下装修工人开始装修,并按时交工。 看着装饰漂亮的新家,甜甜兴奋不已,催促爸爸妈妈早日搬入新家。2006年1月4日,刘某夫妇和甜甜高兴乔迁新居。4月,甜甜出现恶心呕吐、乏力懒动现象,还时常感冒。一时间,搬入新居的欢喜变成忧愁。2006年4月29日,刘某夫妇带领甜甜在禹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8天,支出医疗费1030.94元,看着甜甜病情未见好转,刘某夫妇急忙将甜甜转院至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4110.02元。甜甜病情后经天津市中国血液病研究中心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 再生障碍性贫血这一“不治之症”犹如晴天霹雳让刘某夫妇陷入了极度悲伤。为查明女儿患病原因,2006年4月29日,刘某夫妇委托禹州市爱尔求室内环境监测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所装修的房屋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室内空气中甲醛、苯含量超过国家标准。6月8日,又经国家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中心对该房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仍为甲醛含量在客厅、卧室超标。9月8日,许昌钧州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以禹州市爱尔求室内环境监测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报告及国家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中心质量检验报告作出鉴定结论,认为甜甜所患“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与装修房屋内空气环境中的甲醛、苯含量超标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并已构成四级伤残。 拿着鉴定结论,刘某夫妇便找张某理论,可是张某却以刘某夫妇入住房屋过早,甜甜患病是自身原因造成的为由拒绝赔偿。无奈,刘某夫妇以甜甜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禹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与刘某夫妇签订装修房屋合同,约定房屋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但装修后的房屋甲醛、苯严重超标,导致甜甜身患“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并构成四级伤残,被告张某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刘某夫妇作为甜甜的法定代理人与被告张某在合同中约定装修竣工后需检测空气质量,但未经检测刘某夫妇即带领甜甜直接入住,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故依法判决被告张某按80%的赔偿责任赔偿甜甜医疗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等62769.08元。同时,又判决被告赔偿甜甜精神抚慰金3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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