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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赖债吞借条 司法拘留15天
发布时间:2003-07-23 15:41:03
近日,昌宁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审理一起借条官司时,被告竟当众把借条撕碎,并将碎纸片塞入口中吞下,连声称:“看你们拿什么来起诉我。”结果,被告既赖不了债,还被司法拘留15天。
2000年9月,昌宁县农民赵某因建房向李某借钱15000元,并写下一张借条,约定在2002年9月归还借款。当到了约定时间,李某向赵某催要借款时,赵以各种借口推迟还款。李某被逼无奈便向昌宁县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主审法官要求原告出示证据,李某即将赵某写的原始借据递交给了法官。随后,法官把此借据交给被告赵某质证。出乎意料的是,赵某从法官手中接过借条后,当即把借条撕成了碎片,并将碎片塞入口中,吞入喉咙,还声称“看你们拿什么来起诉我”。 虽然借条被毁,但法官还是根据其它相关证据,当庭确认了被告赵某欠原告李某15000元的事实,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借款;又因被告毁灭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其司法拘留15天。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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