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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显法威 主动履行把钱赔
发布时间:2011-11-30 11:44: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喻建平)
日前,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被执行人邓向辉在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后,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的给付义务,使该起执行案得以顺利执结。
2010年12月,刘伟波在被执行人邓向辉创办的一家木材加工厂打零工。在上班期间,刘伟波被木材加工厂脱落的设备砸伤。事故发生后,被执行人邓向辉以工序转包给他人为由拒绝赔付,双方产生纠纷,刘遂将被执行人邓向辉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邓向辉赔偿刘伟波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2万元。判决生效后,刘伟波多次向被执行人邓向辉催讨案款未果后,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 在案件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多次对被执行人邓向辉进行释法说理,并讲明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邓向辉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经执行人员调查发现,邓向辉创办的木材加工厂效益一直很好,完全具有履行能力,于是法院对该木材加工厂的负责人邓向辉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就在执行人员准备把邓向辉送去拘留所时,见识了法律威严的邓向辉心虚了,主动向执行人员要求履行案款,并当场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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