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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劳务引纠纷 法官调解慰亲人
发布时间:2020-05-12 10:26:28


  近日,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综合庭成功调解一起亲属讨要亡者身前劳务费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2018年4月27日原告韩某丈夫庆某因病离世,但庆某身前驾驶铲车为被告刘某承包项目作业了18天的劳务费10920元未讨要成功,庆某离世后其妻子、儿子等亲属多次向被告刘某索要无果,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为亡者讨回公道,依法判令被告刘某支付庆某劳务费10920元。

  面对伤心欲绝的亡者一系列亲属,为妥善处理好该案,积极采取当面做工作、“背靠背”征求意见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不断将当事人的意见向一致性引导,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但被告刘某诉称,“我不是老板,只是承包人,一下子也解决不了所有的劳务费,我希望能够给我一定的缓解期限,在这期限内我保证偿还庆某的劳务费。”承办法官又通过向亡者家属做大量工作,用真心,真情打动了亡者家属韩某:“只要能将丈夫身前的辛苦钱全部支付给我们,让我丈夫安息,我们也是愿意调解的”。最终庆某亲属愿意接受被告刘某的调解意见:于今年5月30日前偿还亡者的所有劳务费10920元,若违约自愿承担违约金2000元。

  亲属力争维护亡者权益,法官竭尽全力化解矛盾。至此,一场告慰亡者的劳务纠纷通过新源法院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这既体现了人间自有真情在的无畏情感,也展现了新源县人民法院为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将矛盾纠纷扼杀在摇篮里的强有力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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