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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港北法院连线看守所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作者:黄丽丽 发布时间:2020-05-09 15:40:25
庭审现场。 被告在看守所参加庭审。 5月6日下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受理该案后,法官了解到,被告韦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羁押于贵港市看守所。为加快案件审理,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决定采用在线庭审的方式审理该案。 2019年5月9日9时55分许,韦某驾驶无车牌叉车载物横过马路,因未注意观察,致使叉车碾压到行人徐某、黄某,导致徐某当场死亡、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死者的家属将韦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的代理人在线宣读起诉状、向法庭提交证据,被告韦某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实时对话、发表意见。庭审中,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在线调解,但因被告韦某暂无经济能力赔偿,当庭调解未果,将择期宣判。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信号稳定、画面传送清楚、声音清晰,各环节衔接规范有序。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港北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优势,将诉讼工作从“线下”搬到了“线上”,尽量减少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引发的感染风险。自4月启用互联网庭审模式以来,港北法院共通过互联网技术远程在线审理民事案件2件,刑事案件5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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