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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撞男为朋友出气酒后打砸乱占停车位车辆获刑
作者:刘黎明   发布时间:2019-07-17 15:59:45


  “张法官,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不应该为了朋友义气,就砸坏人家的车,请看在我是初犯,对我从轻处理吧!”被告人张某面对庄严的法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19年7月5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被告人为兄弟义气,酒后砸坏私自占用朋友车位的车辆,最终为冲动和莽撞“买了单”,被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2019年4月6日,被告人张某的朋友刘某驾车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区,发现自己购买的车位上停着一辆白色的私家车。刘某经向小区保安了解得知私自占用自己车位的是本小区的住户李某(本案受害人),经过小区保安联系李某将自己的私家车挪走。2019年4月10日中午,刘某请张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约下午14时30分左右,张某等人酒足饭饱之后,受刘某邀请一起到刘某家中打麻将。当张某等人来到小区后,刘某发现受害人李某又将白色的私家车停在了自己购买的车位上。经过小区保安联系受害人李某,李某的手机始终无人接听。此时已经喝醉的被告人张某踉跄着下了车,不知从哪里找了块石头,嘴里嚷着不能看朋友刘某受气,非要把李某的车砸了。刘某等人好不容易才连拉带拽地把张某拉上了楼。

  来到楼上刘某的家中,张某仍然“余怒未消”,非要下楼砸车。在刘某等人的规劝下,才躺下休息。刘某等人也在酒精的作用下,躺倒呼呼大睡。

  大约1小时后,口渴难耐的刘某起床喝水,听到楼下人声嘈杂,通过窗户一看,发现张某正挥舞着一根长木棍砸李某的私家车。刘某马上喊醒其他几个朋友下楼,只见小区保安几次上前抱住被告人张某,都被张某甩开。刘某等人冲上前去紧紧抱住张某,并夺下了张某手中的木棍。此时李某的私家车已经被砸得面目全非了。

  就在此时李某得知了自己的私家车被砸的消息,也冲下了楼,与张某厮打在一起,身高体壮的张某几下就把瘦弱的李某打倒在地。这时接到报警的110巡警赶到了,将张某予以控制,带上了警车押回局里处理。

  后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李某的私家车多处被砸坏,累计损失价值人民币18818元。被告人张某也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张某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

  2019年7月5日,孟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张某对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供认不讳,并愿意积极赔偿李某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张某有犯罪前科,且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考虑案情,被告人张某有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李某的经济损失,取得李某的谅解等酌定从轻情节,遂当庭作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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