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盖松动无人管,行人不慎掉入摔伤。3月18日,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原告张某走路掉入窨井摔伤,而将窨井的施工者告上法庭。最终,经过主审法官调解,原告私下和政府相关部门达成和解,张某撤诉。
张某是一位年近六旬的老人。2018年12月11日上午8点左右,张某从家外出购买早点,在途径某医院北门东50米时不慎掉入了一个深达1.6米左右的窨井内,路过的人发现后将张某拉出来,发现张某双腿受伤。张某随后拨打了110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八公山区城管局到场。八区城管局将张某送去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双下肢软组织挫裂伤,住院3天后回家卧床修养。张某出院后一直寻求救济途径,但由于不知道窨井的所有人、管理人,无法获得赔偿。于是,张某一纸诉状将该窨井的施工者某企业告上法庭。
经审理查明,张某掉入的窨井盖松动已有一段时间,但一直无人管理和规范,也并无警示标志,曾经有路人掉入窨井内,但没有受伤。而被告某企业向法庭说明该窨井早几年前已施工完毕,其并不是该窨井的管理人,更不是所有人。庭审后,主审法官及时和该区域的街道取得联系,说明本案情况,并亲自到该街道协商此事。最后张某和相关部门私下达成和协议。原告申请撤诉,本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