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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致抓捕行动失败 俩辅警出庭受审
作者:黄馨慧 王晶 发布时间:2019-07-04 16:10:37
两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庭审现场。 “曾经作为一名执法者,现在成为一名犯法者,我是千万次悔过……”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彪忏悔道。7月3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彪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李某飞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苏仙区纪委监委组织区直单位20余名在职人员旁听了本次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被告人李某彪和李某飞均是郴州市公安局某分局辅警。2018年7月19日,参与一起非法拘禁案的苏某找到此前认识的李某彪和李某飞,希望两人帮忙打听关于该案的情况。当天晚上,李某彪所在派出所发现了涉案车辆的具体位置,作为直接参与抓捕行动的李某彪得知信息后,电话联系李某飞,让李某飞转告苏某。因为李某彪和李某飞的通风报信,当晚的抓捕行动失败。随后,李某飞以请饭为由向苏某索要了1000元微信红包。此外,2019年4月16日,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民警在对李某彪的住处进行搜查时,当场查获李某彪伪造的人民警察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彪、李某飞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被告人李某彪的刑事责任,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究被告人李某飞的刑事责任。随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执法而犯法,更将为法所不容。”参与庭审旁听的在职人员感触颇深,并纷纷表示要以此为鉴,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知法、懂法更要遵纪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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