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行政执法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大学生深陷校园网贷 银监会等三部门发文暂停
作者:周芬棉   发布时间:2017-06-19 10:20:16


    大学生涉及校园网贷引发的恶性事件接连发生,日前发生在山东某高校的校园贷事件,涉案人数多,多人涉案,更引人关注。记者今日获悉,基于校园网贷引发事件频发的问题,银监会、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家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款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

    据报道,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最近办理了一起大学校园贷款诈骗案件,28名大学生被骗,涉案金额30余万元。截至案发时,28名同学的贷款均已逾期,部分学生不得已自己垫资还款,而这30余万元均已被涉案4人挥霍。

    据介绍,名叫郭小青的大一学生,应学生会网络部闫方请求,帮忙刷单。在向其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资料后,在得至其“走个程序”的口头承诺下,与另外10余名大学生一起,被骗贷款。实际上是,被大学生李恒川在申请了“名校贷”“花儿朵朵”等多个网络贷款后利用了。

    事实上,近年来,网络贷款平台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校园贷”,由此引发的“裸条借贷”“欠贷自杀”等恶性事件已发生多起。

    据记者了解,银监会曾在2016年联合教育部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此次,再次联合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新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规范校园网络贷款。

    新《通知》明确疏堵结合,维护校园贷正常秩序,满足大学生在消费、创业、培训等方面合理的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明确要求,未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同时,新《通知》提出整治乱像,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明确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督促网贷机构按期完成整改,主动下限校园网贷相关业务产品,暂停发布新的校园网贷业务标的,有序清退校园网贷业务待还余额。对于涉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法制网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7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