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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集中曝光一批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02-02 10:07:13
近日,公安部公布一批《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查处的营运客车、校车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的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实施。 一、河南周口太康县庄某危险驾驶案。2015年11月4日,河南周口太康县驾驶人庄某驾驶豫GPQ772号小型面包车沿213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太康县芝麻洼乡派出所东十字路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庄某驾车从事校车业务,该车核定载客9人,实际载客26人(载24名幼儿园学生和1名教师),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89%,属严重超员载客。11月5日,庄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16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1月20日,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庄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二、河南永城市张某危险驾驶案。2015年11月27日,张某驾驶豫N46790号农村班线客车超员载客,当车辆行至S324线永城市西城区永夏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辆核定载客31人,实际载客53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2人,属严重超员载客。11月28,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2月17日,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三、安徽阜阳市王某、邓某、李某危险驾驶案。2015年11月27日,邓某、李某分别驾驶皖KJ6778号大型专用校车和皖KM2571号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运载学生,被群众举报。当车辆行驶至阜阳市阜合工业园内路段时,民警将其查获。经查,邓某、李某均为阜阳市袁集镇育苗幼儿园雇用人员,驾驶的皖KJ6778号大型专用校车核载35人,实载66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9%;皖KM2571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6人,实载36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0%,均属严重超员载客。12月8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育苗幼儿园园长王某、驾驶人邓某、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12月29日,公安机关对三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016年1月5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宁夏银川市于某、陈某危险驾驶案。2015年12月2日,于某驾驶宁AA5267号中型客车超员载客,当车辆行驶至银川市通达南街绕城高速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辆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车辆核载19人,实载34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5人,属严重超员载客。经进一步调查,车上售票人员陈某是该车所有人,并存在指使该车驾驶人超员载客的违法事实。当日,驾驶人于某、车主陈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2月14日,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于某、陈某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五、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季某、李某危险驾驶案。2015年12月4日,李某驾驶新G60673号大型普通客车超员行驶被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挂靠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主季某为牟取更大利益,与雇佣的驾驶人李某商议并变更原行驶线路载客。该车核载25人,实载38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2%,属严重超员载客。12月25日,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季某、李某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六、北京袁某危险驾驶案。2015年12月8日,袁某驾驶京P7H538号小型面包车超员载客,当车辆行驶至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动物园公交枢纽前,被民警查获。经查,该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人属非法从事客运业务;车辆核载5人,实载14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80%,属严重超员载客。当日驾驶人袁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6年1月7日,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袁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七、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赵某危险驾驶案。2015年12月18日,赵某驾驶蒙FR9659号小型客车(附载4名乘客)沿兴安盟科右中旗巴镇高力板大街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同方向向左变更车道行驶的宋某驾驶的蒙FL6085号小型客车相撞,造成蒙FR9659号小型客车内乘客2人死亡、3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查,赵某驾车非法从事公路客运,事故发生时,赵某所驾车辆在冰雪路面行驶时速达74公里,超过30公里规定时速147%,属于严重超速行驶。当日,公安机关对赵某涉嫌危险驾驶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016年1月8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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