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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法院公正裁判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15-12-24 13:42:01
图为当事人家属给法官赠送锦旗。 法律资讯网讯(李开霖) “谢谢李法官,兴宁法院及时作出公正的裁判,我们感到很满意,你们辛苦了……”12月23日上午,当事人王某某的姐姐和律师给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刑庭送来一面写着“铁面无私,包公再世”的鲜红锦旗。 12月16日上午,该院刑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一案,被告人系香港特别行政区籍,法院依法委托律师免费为其辩护。庭审中,法官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王某某及辩护人对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没有异议。在最后陈述中王某某当庭认罪,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法庭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依法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的刑罚。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王某某的家属认为法院能依法公正高效的作出判决,了结家属心中许久的疑虑,并且表示判决结果是公正合法合理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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