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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法院规范对财产的强制措施司法程序
发布时间:2015-11-24 11:25:49


    本网讯(宋邦永)  对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

分。近日,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开展规范财产强制执行司法行为活动,进一步规范对财产的强制干预,保障司法权的规范性。

    人民法院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涉案财物等方式,其结果是促使原权利人暂时或永久失去涉案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由于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具有国家强制力性质,因此其合法性和程序性十分重要。都匀法院认真总结司法经验,进一步完善对财产的强制措施的司法程序。

    进一步完善查封、扣押和冻结强制措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及法律文书签署等执行依据的程序性和准确性。为确保涉案财产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该院认真做好查封、扣押和冻结前的准备工作。遵循司法权的被动性原则和救济性原则,做到财产性案件依法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公开执行,让财产权利人准确知道法院为什么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和拍卖强制措施,执行的依据是什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和拍卖措施后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这也是继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之后,都匀法院完善司法权强制干预制度的又一重要举措。该院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加大对查封、扣押、冻结和拍卖司法措施的规范力度,实质是保障司法权依照合法程序进行,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权运行的规范性和可预测性,让诉讼当事人对司法程序和法律后果更加信服,从而提升司法的权威和司法结果的可接受度。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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