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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抓阄”选定鉴定机构令当事人满意
发布时间:2015-11-16 15:35:25
本网讯(殷国维 魏斌) “采取‘抓阄’方式选定鉴定机构,简单、透明、公正,我们没有任何意见。”某保险公司与康某满意地说。11月16日上午,被告某保险公司要求对原告康某因道路交通事故给其造成的伤残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经双方抓阄,尘埃落定。 针对在选择鉴定机构环节上易产生当事人疑虑以及导致司法腐败的可能性,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重点增强选择鉴定机构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将“抓阄”作为随机选择的形式,群众乐意接受。 为确保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有序,该院坚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始终做到审鉴分离,凡案件需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均由技术科统一办理对外委托事项,严格规范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程序,使选择鉴定机构的过程展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从根本上打消当事人的疑虑。 据悉,今年1至10月,该院委托鉴定案件141件,无一起因不规范操作而发生差错,依法保障了案件的顺利审理或执行。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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