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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法院推行诚信诉讼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2015-12-22 13:58:03


    法律资讯网讯(郭贵英 潘益)  “我愿意签署保证书,这个很有必要。如果在诉讼阶段还要作假,那就太不好了。”原告李某边说边签上了自己的姓名。为积极引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诚信参与诉讼,今年12月起,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推行诚信诉讼“两书”制度,即《诚信诉讼保证书》和《诚信诉讼提示书》。

    《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诉讼保证书》主要是提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不进行任何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实施滥用诉权的其他行为,否则将承担诉讼不利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诚信诉讼保证书》在当事人第一次庭审开庭前需签署送交法庭,并将当事人签署材料载入卷宗。

    据了解,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不诚信诉讼或虚假恶意诉讼行为和情况,人民法院将通告其工作、生活或业务相关联单位和管理部门,并录入社会征信系统,也可视情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媒体等公共平台向社会予以公布。

    推行诚信诉讼承诺制度,旨在充分发挥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制约作用,一方面降低诉讼成本,避免司法资源浪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可以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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