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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升级 男子持刀捅伤邻居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1-23 11:59:59


    本网讯(王锡怀)  两男子在处理邻里纠纷时不冷静,从而导致矛盾升级,一男子竟持刀将邻居捅成轻伤。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余世超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初,被害人杨某某在自家承包地里烧杂草时,不小心烧到了被告人余世超家地里的水管。6月6日10时许,被告人余世超到被害人杨某某家讨说法,双方为此发生争吵,进而发生抓扯。抓扯中,被告人余世超用随身携带的一把黑色弹簧跳刀先后刺伤被害人杨某某的左胸和右胸。经攀枝花市法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杨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经被告人余世超与被害人杨某某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人余世超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杨某某各项损失30000元(已支付的医疗等费用除外),杨某某对被告人余世超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世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余世超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系因邻里纠纷引发,且案发后被告人在现场积极救治被害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均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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