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疑妻子被安排与他人开房 丈夫怒砸酒店获刑
发布时间:2015-11-20 11:21:40


    本网讯(吕志豪 王陈阳)  河南省固始县一男子汪阳酒后到酒店准备接妻子下班回家,因其妻子随酒店工作人员坐车到县城送人,在与妻子沟通无果后,酒后失去理智的汪阳怀疑酒店经理安排妻子外出与他人开房,遂叫来其父一同打砸酒店。2015年11月20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汪海兵、汪阳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被告人汪阳的妻子李某在某酒店做服务员,该酒店被汪四海、李红梅夫妇承包。2015年5月27日晚,李红梅安排酒店工作人员程志东送厨师回固始县泉河乡老家。由于程志东对路线不熟悉,出于安全起见,李红梅让员工孙小雪一同前往,但当日恰逢孙小雪晚上值班,于是被告人汪阳的妻子李某就提出由自己陪送厨师。

    当晚22时30分许,被告人汪阳酒后到酒店接其妻子下班回家,在被告知其妻子到县城送人后,酒后失去理智的汪阳怀疑酒店经理汪四海安排妻子与他人开房,于是气势汹汹的走到汪四海面前质问他安排李某到县城做什么,事前并不知情的汪四海表示没有安排李某到县城。汪阳当即掏出手机试图与妻子取得联系,但没有打通,导致沟通未果。过了几分钟,尚在醉酒状态的汪阳就抓起台上的收银牌子朝营业厅东大门砸去,砸碎了镶在木门上的玻璃,随后捡起收银牌子扔向饭店营业厅西边的鱼缸,将鱼缸砸了一个洞。接着汪阳通过电话将上述情况告知其父亲汪海兵。在赶到酒店后,被告人汪海兵伙同并指使汪阳将酒店的大门、玻璃移门、桌椅、电器、花瓶等设施毁坏。后经固始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砸的玻璃移门、花瓶、电视机等物品价格共计10831元。

    2015年6月8日,汪海兵父子与酒店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酒店损失40000元,并得到被害人谅解。2015年7月3日,汪海兵、汪阳主动到祖师庙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海兵、汪阳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属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汪海兵、汪阳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结合案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