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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凌晨入户盗窃钱财 男子获刑1年3个月
发布时间:2015-11-16 14:01:54
本网讯(余铜南)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周兴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 2014年8月2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周兴趁被害人张某在本市上塘镇自建房家中房间睡觉之机,入内盗走张某放在床头柜上的裤子口袋内的人民币5400元。 2015年6月28日凌晨,被告人周兴在本市上塘镇,入户盗窃被害人尹某家中人民币约3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兴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周兴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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